刘江村拆迁工作中徇私舞弊,村干部玩忽职守
1、村支书家房子一层框架两层砖混报三层框架,框架补偿款1080元/平方,砖混680元/平方,两层预计400平方。
2、金光路办事处女公职人员属本村儿媳,其婆家兄弟二人共多报房屋1000多平方,并将其奶奶另立一户分给已死多年的二叔。
3、村四队代表家利用假离婚将其鱼池上非法住房另立一户。
4、村支书利用职务之便将其亲属公职人员户口转回村里,套国家的补偿款和安置房。
干部们一系列不公平不公正的做法引起全村村民极度不满,导致村民在村里到处发传单。
金光路办事处书记得知此事后并未作出任何解释及合理处理!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公饱私囊,不为群众谋福利。
请领导一定调查清楚,以防个别领导干部和部分公职人员以权谋私,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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