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5年3月17日在京广路与长江路交叉口的洁云路派出所户籍室办理了暂住证,为出具任何领条凭证,工作人员说20个工作日
本人前来取证。
4月14日去了一趟,一个女工作人员在抽屉里翻了翻,说:“没有你的证,还没到20个工作日,你自己不会查查?时间到了你再来。还是上班的人呢,数数都不会?”
4月16日又去了一趟,我查了查时间、数了数工作日,这次总算够20个工作日了吧。工作人员上网查了查说:“你的暂住证信息是3月17日录的信息,现在我们系统上显示你的信息刚被转到农行,你就回去等吧!”我问那等到什么时候?你们不是承诺的20个工作日领证,总的有个时间吧?工作人员回复“你在我们这办理的手续,我们没有耽误你的时间,现在不是我们的问题,我也不能给你说还要多久才能办好,你去别的地方问问吧!”我问,去哪问?对方不理我,我又问这事归哪管?对方不耐烦了说“归市局管,你去问吧!”
下午我给郑州市公安局投诉电话69620289打了,反映这个问题,可是电话那头的工作人员不等我讲完,就说你找派出所监察大队吧,于是就挂了。
请问派出所、公安局相关部门:
1、规定的暂住证办理时限是不是20个工作日?
2、如果逾期办理是否应该给一个合理的解释?是否可以督办一下?
作为一个普通的外地打工者,我们都是请着假去办证的,我们打工挣些微薄的生活费,就盼着能顺顺利利在预期时间内办好证,我一个月请了2次假了,难道我还要再请2次假去领?
请求相关负责的部门给一个说法!
补充内容 (2015-4-17 14:07):
难道给个答复就这么难吗?是不是这儿不归你们不管?还需要我向哪个部门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