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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销围产保健费用的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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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5-7 17:55:3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人社局

处理时间

2015-5-12 14:22

你好,我是在郑州的社区医院建的围产保健,医院开的发票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也没标注是围产保健发票,但是我是在郑州的别的医院生产和做后续检查的,我想咨询下这种情况可以报销围产保健的费用么?我应该提供哪家医院的发票?(我的生育保险也是在郑州缴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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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5-5-8 08:58:05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的问题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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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板凳
发表于 2015-5-8 08:59:30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2014年1月1日后生产的参保女职工,生育前连续缴费满九个月的,产前检查费实行定额报销,标准为1200元/例,实际产前检查费高于或低于定额标准的,均按定额标准支付,同时不再收取产前检查费票据。若有疑问,您可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拨打我局咨询电话12333,工作人员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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