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工作人员: 您好!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回答我的问题。
我想咨询医保问题,近期我与郑州的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原公司已为我缴纳了7年的社保和省医保。我现在入职一家山东青岛公司。想问一下在入职后山东是否需要将前期缴纳的医保,社保转到山东青岛。
因为将来还要回郑州,可否在青岛重新开户缴纳医保、社保,河南医保社保停缴。将来把青岛的医保、社保转回郑州。医保的缴费年限将来是否可以合并????主要是医保,因为涉及到年限累计问题,所以请工作人员给予回复。
今天拨了两次12333,两个工作人员一个说可以累计,一个说不可以。所以请工作人员再次回复,我的电话15*******65.
万分感谢,早日回复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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