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航办事处为了让村民改造临时住房扣村民过渡费合法吗?如今房子拆了,地也被占的差不多了,周围村子大部分都在或即将要拆迁根本没地方租房,村民在暂时没占的地方建临时房住,京航办事处让把临时房改成防火的,如果要改可以像别的村一样政府统一安置啊,为什么让村民自己改?京航办事处领导说不改就不发过渡费,已经好几个月没发过渡费了,现在村里人都是义愤填膺,感觉被骗了,不应该拆房子卖地的,很多家庭特别是老年人没有经济来源,就靠那点过渡费生活了,况且有些村民本来建的都是砖房过渡费也没发,请问京航办事处的这种行为合法吗?
1、作为“合村并城”,为何宅基地上的建筑被拆,而耕地上的违章仓库不拆,难道这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2、拆迁合同都几年了,为何不给村民手中,并且听说现在正拆迁的村民都没有拿到自己的拆迁合同;
3、克强总理为何看不到这种底层的生活,如未解决直接中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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