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兰英是龙尾村十一组村民,2000年与丈夫雷世山从孝义市区搬迁回村里,夫妇二人在市区时开有一间电气焊门市,以其谋生。当时回村时龙尾村正在滨河路口集资建门面房,雷世山老人与村里达成协议后由个人每间1.3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三间位于一层的门面房。说好的此门面房为个人所有,村委方却在2000年1月11日向老人索取地租款2100元,说是1998年6月----2000年6月的地租款,有收据为证。老人心中不安,觉得话为空笔为踪,于是找到村委双方于2000年11月25日签订协议,此三间门面房产权归个人,由个人使用,并由雷世山老人一次性交纳人民币4000元整的办证费用,由村委负责给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可替代本户住宅用地,本户不再审批宅基地。如果未办证期间发生政策性变化,有村委方承担全部责任。时光变迁一晃十五年,村委收钱后并未给老人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而老人觉得村委就是老百姓的信赖,有村委写的协议在觉得十分安心,并没有准问土地使用证未办理的问题。2013年东区市政道路建设重点工程,白兰英老人的房子就在拆迁房范围内。道路建设涉及到的拆迁由巩义市国土局、巩义市住建局、孝义街道办事处和龙尾村共同负责。当时雷世山(白兰英丈夫)已经去世,拆房当天白兰英老人独自在家,拆迁人员告诉老人说拆迁补偿所有问题村委已经安排好,拆房后找村委就行。79岁的白兰英老人信以为真眼看着自己的房屋被拆,最后却只得到地面以上附着物的赔偿。老人只好搬到老家的窑洞中居住,老人找村委数次未给予解决,后又到东区信访办,几经周折终于得到信访办给予的肯定答复。2013年8月30日信访办通知村委,建议村委尽快落实处理。而村委一直推脱,13年8月推到年底,年底说过完春节解决,过完春节又有各种理由。15五年了,有是过年拖年后年后拖五一,上星期去找又说十一过后。我们伟大的村委啊,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老百姓以你们为依靠,你们呢?习大大的光辉就没有照到你们一丁点么?老人是法律意识薄弱,当时忽略了重要的东西,可是你们不是为保护村们,为村民做主而坐上这个位置的么?我们是老百姓,党和国家给我们和平安定的生活我们很知足,国家重点工程建设我们也很支持,我们不贪心,按国家标准给予宅基赔付就行。当地政府同意,村里民众都觉得应该,有协议,有文件,可是为甚么村委就是不给处理呢?????两年了,请问还要等多久白兰英老人的宅基地拆迁安置赔付才能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