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关于我街道执法的具体情况如下:
1、占道经营卖盒饭行为,我街道执法人员按照《郑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其经营工具进行登记保存后,按照条例规定进行处罚,所有处罚程序均是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不存在伸手向相对人要钱的问题。
2、投诉中丽湖金沙门前车辆占道问题,执法权在交警部门,街道办对车辆停放问题并无执法权进行管理。
3、投诉中电子牌的处罚是按照《郑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设置门头牌匾、电子显示屏、城市景观灯、灯饰、商业橱窗、招贴栏、报栏、画廊、标示牌等,应当设置规范有序、亮化设施完好,安全牢固,内容健康、造型美观、用字规范,标志牌的规格、色彩应当与城市街景相协调,符合城市容貌标准。出现破损的,设置单位应当及时刷新、更换、维修或者拆除。”的规定进行处罚,不存在随便要钱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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