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您好:
收到以上您所反映的问题,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经社区和物业沟通核实,被投诉人张居民,七八年未交物业费属实,社区会督促物业公司履行自己职责公平对待每位业主。
2.对于破坏小区绿地的情况,社区和执法局曾多次去该户做工作,虽然效果不明显但仍然再督促。(社区和执法局是协助物业,院内绿化属物业监管,社区会继续督促物业处理此事。)
3.经调查,此业主委员会于2013年8月在房管局备案,程序合法。
4.投诉人未留电话和姓名,社区短时间内无从查证,我社区会继续跟踪此事,并恳请投诉人自己调查、自己取证,提供事实证据。
感谢您对我办事处工作的支持!
明湖办事处格林社区居民委员会
201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