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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电动车充电桩强制办预充值卡,否则不许充电。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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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6-2-1 17:04:0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待处理

金水区

等待时间

15057小时:25分钟

东明路127号  东明路纬四路交叉口 省肿瘤家属院  为防止电动自行车乱充电引起火灾 要求建立充电桩  充电桩业务承包给不知名字的公司  原先可以投币或刷卡充电  现在突然将所有充电桩的投币口拆除  只能办卡充电  充值卡面值100元  好久都用不完  办卡也无正规手续和地点  全是打电话约定时间送张卡 十分不方便   强制垄断消费  希望可以处理这家不知名的公司

此信息来自: 郑州市工商管理局   点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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