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局领导您好:我们是航海路第二大街阳光名仕广场的业主们,我们向您求助,我们小区2014年通过业主委员会的努力,开发商(郑州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终于在去年下半年将天然气外管即与市政管道接口完成。在大家满怀希望天然气即将开通时,开发商又停工了,天然气室内管道迟迟不做,导致天然气无法开通。经过多次向郑州市经开区信访办反映天然气问题,开发商承诺2015年6月30日动工,却迟迟没有消息,后通过经开区房管局反映该问题,开发商书面承诺2015年9月15日动工,至今仍然没有下文,开发商(郑州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断的推脱,说资金不足,我们小区450户居民每家每户已向开发商交去3960元的燃气初装费,可从2010年到现在开发商拿着我们交的燃气初装费迟迟不安装天然气,我们业主到华润天燃气公司了解到,开发商拿着我们交的燃气初装费迟迟不去天燃气公司交钱签订施工合同,小区居民都在使用罐装液化气和电磁炉,罐装液化气安全程度令人担忧,目前的情况已经严重影响到小区居民的生活和安全,天气越来越冷,我们全小区连最基本的生活条件都无法满足,而且无时无刻提心吊胆的生活,全小区450户居民大多数在使用液化气罐,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希望上级领导可以重视起来,可以尽快帮我们解决最基本的生活问题,我们的小区就在经开区政府的后面,一墙之隔,难道就不能帮老百姓解决问题吗???难道非要等到液化气出事之后才被重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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