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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案后,迟迟不予处理;相互推诿!(下派单位:荥阳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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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7 16:21:5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待处理

荥阳公安局

等待时间

15233小时:8分钟

2014年秋天李杰和一名男性曾到村子里做客,过了些天有人来找张津要了QQ号码;等到10月份来到荥阳刑警二中队报案,之后本人询问张津有人跟视频聊天过吗?张津回复:之前有个2开头的QQ号码添加他为好友并视频过,是名女性只看到了上半身才穿着文胸;内裤也没穿,做在椅子上;聊了些时间,添加本人的QQ号码是4开头的。等11月份的时候,李杰和另一名女性以考试为由和我视频聊天,担心遇到诈骗;不曾联系!2015年春天,李杰盗取本人的QQ号码后;淘宝账户、京东账户相继发生失窃事情;本人曾所在辖区派出所反应过情况,同时向刑警二中队接案民警反应过此事;接案民警回复:此案正在侦办当中……!事隔一年之后,向荥阳市公安局督查大队反映此事;得到回复:稍后你联系刑警二中队负责人潘向阳,电话号码你记下!如今该案件,尚未得到处理,报案时接案民警声称他不负责;他姓李,另一位同事姓张的负责。后来,联系到潘向阳队长时;回复:该案件一直是他负责!荥阳市劳动模范,对这类电信诈骗束手无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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