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2199|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二七区政通路小学老师打孩子校方不管(下派单位:二七区) [复制链接]

Rank: 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6-4-13 17:22:3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处理中

二七区教育体育局

工作时间

14973小时:0分钟

我是二七区政通路小学二年级五班一名孩子的家长,我们家孩子从一年级开始不断的被其班主任王红霞老师体罚,当众辱骂,并且不允许班级其他孩子跟我们交往。一旦发现其他孩子跟我们孩子接近就对他们批评责罚,造成我们孩子在班级被孤立。在2015年6月份,王红霞老师不知什么原因扇我家孩子的耳光,并威胁孩子不能告诉家长,如果告诉家长到学校就会天天打她。孩子回来不敢告诉家长,还是孩子同班同学在我们接送孩子时给我们反映才知,经过跟孩子充分的沟通孩子才敢说老师打她。我们将此事反映给校方,该王老师在校方的批评和压力下才来家访说明原因,一直没有道歉。我们考虑到孩子以后还要继续在这个班级就读,就接受校方的调解,相信王红霞老师不会再这样对待孩子,就原谅了她。谁知道噩梦才刚刚开始,从这以后王红霞老师因为恼恨孩子告诉家长她打学生,恼恨家长反映给校方,使学校对其批评就开始针对性的对待我家孩子。在学校批评完的第二天就在教室当着全班83名同学辱骂、威胁我家孩子,说我就打了你一个耳光你就告诉家长,还敢让我受到批评,还敢让我去家里看你,以后你就看我咋收拾你。从此以后,王老师就不断的打压、体罚、辱骂我们家孩子。孩子因为害怕一直不敢告诉我们。

       后来经过二五班其他孩子的家长指点,我们才知道我们孩子之所以会遭受这种非人的折磨不仅仅是因为我们投诉了王红霞老师,而是我们一直没有给王老师孝敬、送礼造成的。为了孩子的学习环境,为了讨好老师不针对孩子我们也同其他孩子家长一样逢年过节给王老师送礼物。但是我们的屈服并没有换来王红霞老师的收敛,反而更加肆无忌惮的去对待孩子。   

       在2016年3月28日,我家孩子因为体育课上与同班另外一名女同学发生了矛盾,事后我们接到王老师电话要求我们带着孩子给对方家长赔礼道歉,王老师在电话中告诉我们,因为对方孩子有亲戚在政通路小学教学,我们惹不起!说要给我们孩子调换班级。我们带着孩子在2016年3月29日下午,在学校老师办公室把我们和孩子狂吵一顿,并让我们当着孩子、对方家长和其他老师的面保证孩子在未来的4年学习生活中不能犯一次错,如果有一次错误就让我们家长自觉点要么退学,要么调班级。并且让我们把孩子停课回家反省,啥时间反省好了再去上学。造成从3月29日到今天将近10天时间我们孩子就在家无书可读,无学可上。我们家长在4月5号去学校找王红霞老师沟通孩子的情况,结果王老师很是不高兴,当众就说你们家孩子就成不了才,她一辈子也不会对我们孩子好。不会再教我们的孩子。鉴于这种情况,我们就和王老师一起找到学校校长寻求问题解决。结果王老师在校长面前表态无论如何也不会再教我们家孩子。我们就建议学校按照王红霞老师在3月29日的说法给我们孩子调换个班级或者更换老师,但校方说没有先例,不能调换班级,更不可能换老师。校方就说赶快让孩子回到学校,其他要求不会答应,也不会因为这点小事去处理老师。

        现在我们家孩子现在一听到王老师就害怕的直发抖,我们也劝解孩子尽快回到学校读书,说不读书长大没有出息;但孩子说:爸爸妈妈你们别逼我了,我宁愿去捡垃圾也不愿意在去那个班级了。老师天天骂我,天天罚我,也不让同学们搭理我,说我是个大坏蛋,要送到少年犯学校,所有人都嘲笑我,欺负我,我告诉老师,王老师还说打你几下又打不死,告什么告?就你事儿多!我真的很害怕,我真的好害怕王老师。

       请问教育界的领导和朋友们,老师这样的所作所为是否符合教育部门的规定规范?我们该怎么样去给孩子争取到合法权益?老师肆意践踏孩子尊严、体罚打骂孩子随意停课在学校真的只是小事吗?老师通过对待孩子的态度好坏来向家长索要财物是正常的风气吗?我们要求的真的是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吗?就因为我们在学校不认识人,没有关系就不能正常享受九年义务教育吗?校方现在不管不问的态度正确吗?我们该何去何从,请给予我们帮助!




下派来源:   点击查看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沙发
发表于 2016-4-13 17:30:34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目前此事已妥善处理,该学生已于4月11日回到原来班级上课。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0
一般0
不满意1
处理状态: 处理中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30 13:45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