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
接到处理笺后,我局派检查人员对你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依据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印发《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郑价公[2014]4号)第十八条:“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推广使用集成电路卡(IC卡)的,按业主实际使用数量免费发放,丢失补办的可按成本价取费用”。通过我们调查:物业公司初次办卡未收取费用,丢失补办按每卡50元的成本收费。由于你没有留联系方式,我们无法与你取得联系,了解你办车位卡的具体情况。如果你有什么具体要求可以联系正商明钻项目物业经理赵瑞玲,电话13*******26。你也可以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举报,我们将依法严肃查处。
感谢您对物价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此复。
郑州市物价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