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房管局和管城区住房中心官员失职渎职犯罪(玩忽职守罪)证据确凿 郑州紫辰路35号的滨河花园小区属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城东南路与紫辰路交叉口向南约200米路东,管城区范围),2009年9月建成,由郑州市房管局负责注册成立并为该公司的业务主管部门的郑州公共住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开发。 滨河花园小区 7号楼前及东侧、9号楼前、11号楼前、12号楼前、14号前、17号楼前、18号楼前、19号楼前的业主共有的地面停车位被郑州公建物业公司滨河花园物业服务中心以专有车位非法出租后业主纷纷装上地锁,2011年至2015年每车位每月物业收租金40元,每车位年租金480元,共有70多个车位。就按70个车位算,物业2011年至2015年共非法收取业主租金168000元。2016年每车位每月物业收租金60元,机动车蓝牙费50元,还按70个车位算,物业2016年非法收取业主租金53900元。2011年至2016年这些所谓的专有车位被物业非法出租,由于郑州市房管局和管城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等政府部门官员的失职渎职导致业主直接经济损失至少221900元。 此外,2016年3月20日、3月26日、27日,2016年4月、5月、6月,郑州公建物业公司滨河花园物业服务中心又在滨河花园小区其他业主共有地面上非法收取车主每人收取一年车位费480元(道路地面,物业划车位200个左右)或720元(一号楼旁停车场,有车位200个左右)或360元(地面流动车位,数量不定),还另收业主每人进大门电子设备蓝牙费50元(收据上写的却是停车服务费),按估算此项已交费用200人左右,每人平均交费650元(含蓝牙费)计算,2016年这些所谓的车位被物业非法出租由于郑州市房管局和管城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等政府部门官员的失职渎职导致业主直接经济损失至少130000元。 (备注:2016年7月5日,郑州公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滨河花园物业服务中心贴出告示称物业公司截止2016年7月1日已收取502辆机动车停车费用,按物业说法,业主直接经济损失会远远大于130000元,物业非法行为和市、区两级房管部门官员的失职渎职后果更加严重。按物业说法,截止2016年7月1日,小区业主还领取行人门禁卡705户,因物业要求每户只能免费领取3个行人门禁卡,超出3人,还必须向物业按每人每卡10元交费,物业非法行为和市、区两级房管部门官员的失职渎职导致一部分业主在行人门禁卡方面又遭受直接经济损失。)
从2009年12月开始,郑州公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向滨河花园小区业主非法收取地下储藏间(没有产权证)物业费每平方米0.13元,按照《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郑价公〔2014〕4号)第十四条规定:物业服务收费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计算;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前以售房合同中约定的建筑面积为准计算。郑州市物价局明确解释:购买的储藏间没有进行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物业公司不得收取物业费。地下储藏间基本上是按地面房屋总套数的百分之八十左右配建,4至27号楼为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966套配建的地下储藏间估算有773间,按每间平均面积18平方米计算,地下储藏间物业费每月每平方米0.13元,2009年12月至2016年12月,由于郑州市房管局和管城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等政府部门官员的失职渎职导致业主直接经济损失至少153750元。
另外,滨河花园小区内道闸广告、灯箱广告、灯杆广告、电梯广告遍布,郑州公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每年侵吞了本应属于业主所有的广告费,按每个广告点位平均每月收费300元计算,每年物业侵吞本应属于业主所有的广告费10万元以上,2010年至今物业侵吞本应属于业主所有的广告费总计60万元以上,由于郑州市房管局和管城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等政府部门官员的失职渎职导致业主在广告费收入上公共财产经济损失至少60万元。
再有,郑州公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收取管理费牟利让电信独家垄断通信业务,让来历不明人士2015年4月底前一直垄断有线电视业务,等等。由于郑州市房管局和管城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等政府部门官员的失职渎职也导致业主在其它方面每年经济损失不小。
郑州市房管局和管城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等政府部门官员的失职渎职不仅导致业主每年经济损失惨重,而且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人民群众对政府部门的公道正派形象大打折扣,包括滨河花园小区业主在内郑州市民对房管部门官员大失所望,全国广大网民通过图文并茂的帖子对郑州房管部门官员颇有意见。更多详情见反映材料和网上帖子。
所以,无论从给经济损失数额上,还是从造成的恶劣社会影响上,郑州市房管局和管城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官员都构成了失职渎职犯罪(玩忽职守罪)的立案标准。而且,失职渎职犯罪的背后往往伴随着贿赂犯罪,请深查。
郑州滨河花园小区业主
2016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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