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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悦城小区内非法住改商开超市无证经营何时能查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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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6-7-17 00:22:0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金水区工商局

处理时间

2016-8-2 09:45

君悦城小区内非法住改商开超市无证经营何时能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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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6-7-18 08:55:45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反映的问题,我分局丰产路工商所已受理,调查处理情况会及时予以回复。您也可以前往丰产路工商所与其联系,以便尽快解决问题。电话:0371-69125315。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信任。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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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6-7-18 09:19:25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信任,请您清楚描述您的诉求,给出商户的地址,以便我们更快解决问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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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6-7-18 10:55:01 |只看该作者
违法住改商无证开超市的商户地址是丰产路经一路君悦城小区4号楼西户104号。望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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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6-7-18 10:57:36 |只看该作者
金水分局 发表于 2016-7-18 09: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信任,请您清楚描述您的诉求,给出商户的地址,以便我们更快解决问题。 ...

无证非法住改商开超市的商户地址:丰产路经一路君悦城小区4号楼1楼西户1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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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6-7-18 17:40:27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反映的问题,我分局丰产路工商所已受理,核查情况如下:
   经核查郑州市金水区经一路35号院君悦城一楼商户均有营业执照,无照的已通知办理营业执照。
   您反映的住改商问题我们也已反应给红专路社区网格办。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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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6-7-18 19:36:58 |只看该作者
金水分局 发表于 2016-7-18 17: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反映的问题,我分局丰产路工商所已受理,核查 ...

4号楼是小区里面的住宅,不是临街的商铺啊!小区里面的住改商如果办理营业执照,需邻居同意,请问如果办理过的话他们是如何提供的邻居同意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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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6-7-18 19:40:04 |只看该作者
金水分局 发表于 2016-7-18 17: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反映的问题,我分局丰产路工商所已受理,核查 ...

无四邻同意证明不知他们是如何办理的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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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6-7-25 11:23:19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关于您反映的关于经营场所的问题回复如下: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的规定的通知》第五条规定中明确指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住所(经营场所)不审查其法定用途及使用功能。”关于第九条规定中允许将居民住宅登记为经营场所问题,其房屋用途的管理不属于工商部门的职责,也就是说只要申请人办理登记时,申请人只要提供经营场所有双方签字的租赁合同,工商部门是无权禁止登记的。
   网友反映的主要问题是擅自改变房屋用途问题,《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的规定的通知的第十条规定,工商部门根据投诉举报依法处理经营场所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问题,该规定对于工商部门主要是指申请人提供虚假租赁合同骗取营业执照及擅自改变经营场所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其中第十条明确规定,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从事经营活动由房屋管理部门管理。2015年5月27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郑州市房屋租赁联合管理实施方案》郑政办【2015】81号文第3条也已明确指出,属于改变房屋用途的,由住房保障局牵头,城乡规划局配合管理。故网友反映住改商问题不属于工商部门职责范围。如有其他问题,您可以前往丰产路工商所进行反映,以便尽快解决问题。丰产路工商所
电话:69125315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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