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
关于御府3号小区物业收费问题回复如下:
《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物业服务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在郑州市区内提供物业服务时收取物业服务费的管理工作。物业服务企业有没有物业服务资质,您可向物业服务企业的业务主管部门郑州市房管局来咨询或投诉。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的意见》(豫政〔2015〕35号文)要求,非保障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双方协议约定执行,不需要到物价部门审批、备案。物业服务企业没有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计费方式等内容,您可拨打举报电话12358进行举报。
感谢网友对物价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此复。
郑州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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