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针对反映的问题,了解情况后,我们及时与龙湖房管中心负责人联系,李科长表示:根据(新政告【2016】26号文)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事宜的通告,决定自2016年8月20日起,国土资源、房管、林业等部门原始登记业务受理窗口停止办理登记业务,不再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林权证及他项权利证等相关登记证明;决定自2016年8月20日至8月24日,相关部门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业务系统对接及登记资料整理、移交。龙湖房管中心中心自2016年8月25日起所有相关业务正常办理,感谢您对我们的监督和支持,对于在此期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请拨打龙湖房管中心电话:0371-565651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