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您提出的每一条意见我局都逐一进行了核实:
经调查,陈秀华老师为该校二一班班主任,担任1-2年级书法课程。1、陈老师对待班级的管理平时较为严格,尤其对班干部要求较高,但只是批评,并没有辱骂学生。2、陈老师担任2个年级的书法课,有时会在其他班上课,不能经常在班级巡视,并没有经常不在班级现象。3、放学路队分东西两队,陈老师也都是护送一队到校门外接送处,另一队由辅导老师护送。4、对于向家长孩子说不愿当班主任的言论,是由于家长来学校与陈老师单独沟通班级管理的意见时,无意说起的牢骚话。对此,陈秀华老师已认识到自己的不对。
鉴于以上情况,二七区教体局责令学校决定对陈秀华老师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她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改正。如您还有其他问题,请拨打我局组织人事科电话:66948123,我们会随时解答您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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