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10月26号晚上突发急性心梗入郑大一附院抢救,诊断为冠心病急性前壁心肌梗死,共住院10天,连支架等各种住院费用共计6万多元,11月5号出院已报销1次,窗口工作人员提醒别忘了二次报销,家人没仔细问,今天偶然发现这里的论坛,想问问:
1:我是本市城镇居民医保,二次报销应该到哪里去办理?要带什么资料?因为我刚出院,很虚弱,希望办理的时候1次带齐免得再跑。
2:我已错过今年办理慢性病的时间,明年办理慢性病是否还要准备和二次报销一样的资料呢?目前手上的是诊断证明 出院证明 费用汇总明细清单 办理1次报销后给的住院收费票据1张。是否都要复印1份还要跑医院再加盖章?(还没办理慢性病,这些有医院章的资料二次报销是否要上交原件,自己必须留复印底?)
等待回答,谢谢医保制度惠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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