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有关领导: 我们是中牟县星城国际东苑小区4号的业主,请问小区4号楼的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证上的建筑面积和规划局规划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的面积一致吗?
如果一致的话,那么4号楼房管局产权登记薄上的面积为何比购房合同上的面积多9.86平方米?
我们业主经过了解,4号楼最初是由规划局出具规划证,开发商按照规划面积进行建造,最后再有建设局进行竣工备案登记。如果,规划局规划的面积没有出错的话,那么是不是开发商在施工的过程中,建设局没有做好监督,从而造成面子误差超过10%。
我们4号楼,购房合同上的面积92.86平方米;而产权登记面积是102.72平方米,造成面积误差超过10%,是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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