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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黄置业不开发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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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6-12-26 13:31:2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国税局

处理时间

2017-4-7 16:23

您好,河南和黄置业开发的和黄熙花园,卖房不开发票,请税务部门进行查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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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6-12-27 09:59:05 |只看该作者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感谢您对国税工作的支持。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因此,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若商户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属于发票违章行为。
      对于商户的发票违章行为,您可以进行举报。根据《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12366举报投诉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规定,请您将所掌握的该商户发票违章行为具体证据(如:如刷卡凭证、购物小票等)邮寄或直接送到郑州市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处,我们将按照规定予以查处落实。
      郑州市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具体地址位于:郑州市陇海中路63号,邮编450052。您也可以拨打河南国税纳税服务热线12366-1进行举报,或拨打我局发票违章举报电话:0371-67717854与我们直接联系。

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和黄熙  在2016-12-27 14:29  评价处理结果为:不满意  并评价说:这信平台投诉不管用吗?非得打电话?想请贵局督促一下开发商尽快开发票,对于处理结果,我很不满意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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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6-12-27 14:31:21 |只看该作者
从2016年10月份买房到现在,发票一直未开。一拖再拖。难道税务部门不急着收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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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6-12-28 16:19:26 |只看该作者
您好!
      感谢您对国税工作的支持。
      如您在和黄熙花园购买房屋,销售方未开具发票的,请您将所掌握的该商户发票违章行为具体证据(如:如刷卡凭证、购物小票等)邮寄或直接送到郑州市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处,我们将按照规定予以查处落实。或您可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们与您联系。
      郑州市国家税务局邮寄地址:郑州市陇海中路63号,邮编450052。您也可以拨打河南国税纳税服务热线12366-1进行举报,或拨打我局发票违章举报电话:0371-67717854与我们直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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