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郑州市教育局关于报考民办初中的规定中:父母跟爷爷有本市户口(户主是爷爷)在外借读的孩子,初中想报考市内的民办初中却不行,(也有一说:只能报一所民办初中,而市内读书的学生可报2所学校)。而进城务工的没有户口。只要有一份务工合同,他们的孩子却和市内上学的孩子一样可同时报2所学校。这规定合理吗?当今社会,工作的流动性很大,房屋的流动性也很大,即使现在父母在外地买了房,说不定明天房子就卖了,又去别的地方工作了。孩子上初中住校,亦可独立生活了。没必要非得跟着父母流浪了,跟著爷爷奶奶在一个有户口的稳定城市上学,对孩子的学习不是更好吗?希望政策的制定者三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