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房子于2013年12月25日交房,位于管城区郑尉路阳光城5号院1号楼2单元301,居住一年后,发现墙体裂缝,我家共计四道,两道在主卧,一道在门口,还有一道在厨房(把厨房的砖裂掉了),物业协商给我们家修,由于施工单位的漆无法调成我家的面漆颜色,最终协商赔偿三千块钱,刚协商好(至今未拿到钱),也就是去年十月份,我抬头看天花板,天花板上裂缝4道,呈十字交叉型,每一条都是从灯的位置裂向房角。开始联系物业和开发商协商修缮和赔偿事宜,至今无果。现在开发商说是我们施工过程中造成的裂缝,我想问问,我是怎样使用天花板的,导致主体裂成这样子。多次协商无果,我婆婆年岁已高,房子是我们东拼西借倾家荡产买来的,她还抱病在身,我和孩子爸爸每天都要去工作赚钱养家,婆婆到售楼部找人协商,被骂出门,还扬言说要把婆婆进去派出所拘留。我都纳闷了,小老板姓活该被欺负,我们还没有说理的地方了,现在我婆婆精神失常,每天在家吃药,胡言乱语。最近还说要买毒药到售楼部去协商赔偿事宜。我家人也是没办法了,这样的房子是在没办法住,请求相关部门管管吧,要不然我家真的要出了人命的。现在不是中央质量万里行么,这样严重的房屋质量问题,试问谁敢住呀!!!还恳请相关部门帮忙解决吧,不要等出了人命就为时已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