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袁聚平市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袁市长: 您好! 我是巩义市建设路盛威鸿福园的一名业主,向您反映一下冬季取暖的问题。咱们巩义目前小区集中供暖采用的是热力公司将暖气供到小区,然后由小区物业对各住户进行供暖的模式。热力公司对小区收费是按照实际使用的流量收费,而小区物业是按照各业主的房屋面积以每平米每天0.18元的标准进行收费。两者收费标准的不统一,让个别利欲熏心的物业经理的道德底线无限下滑,绞尽脑汁“偷走”原属于业主的温度。 以我们小区为例,物业一次性收取120天的取暖费,凡不交者不予供暖。对一些不参加集中供暖的住户,收取50%的蹭暖费,否则永不供暖。别的小区承诺的都是室内温度达到18度,而我们小区公开承诺室内达到16度就算是达标了。对缴纳了取暖费的业主,物业采用间歇供暖(下午和夜间偷偷将暖气关掉)的方式减少流量,夜里被冻醒是常事,客厅里温度刚刚达到16℃,卧室里面只有11℃—15℃,和周边的小区20度的室温相比相差太远,老人和孩子白天在家里穿上棉袄棉裤也被冻病。 我们在2018年12月3日在“新通桥”发帖以《对房管中心工作不满意》为题,将此问题进行了反映,截止目前巩义市房管中心孙孟伟局长没有任何答复,小区供暖越来越差,没有丝毫改变。为此,冒昧的向您反映,提三点建议: 一、供暖改为热力公司一家负责,按流量计费,减少中间环节,从技术手段上改进。 二、物业公司冬季取暖费必须接受监督。他们向业主收取的取暖费属于代收费,而不是物业公司的主营收入。每年收了多少?给热力公司交了多少?必须进行公示,接受监督。用不完可退还业主。物业经理不得据为私有,不能从中牟利。 三、明确冬季取暖的主管单位,像郑州市一样设立热线电话,微信公众号等。当我们遇到了问题,去找谁?谁负责取暖工作?而不能像现在,热力公司说是去找小区物业,小区物业说你们可以去找房管中心反映,跑了几圈,最后得出结论:这一届群众不行。问题还是没有解决。 此致敬礼! 鸿福园业主 2018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