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公务员多跑腿进而实现服务对象少跑腿、零跑腿 荥阳市人民政府: 近日通过领取一笔费用发现索河街道办事处的支付程序极其繁琐,群众需要先到索河街道办事处东三楼一间名为“三资办”的机构签字领取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转账支票,支票上的出票人印章为“荥阳市索河街道办事处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事务中心”、“吉娜”。拿到这个支票是不能直接到银行取款的,群众必须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棋源路支行再次办理转账,才能把资金转移到个人银行账户。 通过和部分农村基层干部沟通发现,基层干部对这种繁琐的支付程序也非常反感和不满,索河街道办事处距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棋源路支行4200米,距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万山路支行780米,不知道为什么非要舍近而求远? 索河街道办事处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事务中心的服务对象是各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和人民群众,基于街道办事处的强势地位和对村民委员会的控制权力,绝大多数服务对象根本不敢提出任何异议。索河街道办事处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事务中心对外不能承担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索河街道办事处承担。 现在对索河街道办事处这种违背行政便民原则的行为提出批评,请荥阳市人民政府责令索河街道办事处采取整改措施: 1、索河街道办事处应当立即取消这种转账支票方式,索河街道办事处应当直接向服务对象(各村民委员会、人民群众)的银行账户付款。通过公务员多跑腿,进而实现服务对象少跑腿、零跑腿。 2、如果暂时无法取消这种转账支票方式,可以设定一年以内的过渡期。过渡期内立即将合作银行调整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万山路支行。 3、如果索河街道办事处继续坚持官僚主义不动摇,荥阳市纪委监察委应当对索河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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