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我局灯饰处的李老师回复称,以上道路路灯,属于未移交的路灯项目,按照管理权限应由市城建主管单位负责督促落实。针对因历史原因造成的未移交路段的照明问题,市政府明确由市城建局牵头,市城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各部门积极配合,共推进解决。按市政府会议精神,移交道路工作由市城建局牵头,郑州市城市照明灯饰管理处将积极配合市城建局及供电公司共同提出技术方案,由市建设部门安排施工单位进行施工以达到符合移交要求的标准。对于凡是符合移交条件的,郑州市城市照明灯饰管理处开辟绿色通道,专门负责项目对接,特事特办,积极接收,接收后加强管养,确保亮灯正常。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