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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给你们提供精准的犬只特征与位置(下派单位:荥阳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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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0-11-11 08:52:4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荥阳城市管理局

处理时间

2020-11-16 10:47

  这次给你们提供精准的犬只特征与位置

荥阳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对无证散养、流浪的犬类快速有效处置问题,荥阳市城市管理局称“乔楼执法中队组织执法人员到达万山路与中原西路北约一百五十米处进行巡查,并未发现有流浪狗的出现”。我这次给你们提供精准的犬只特征与位置:

黑色犬,体长约60厘米,高约40厘米,经常卧于乔楼镇初级中学西门外约15米的地板砖仓库门口,有时候在地板砖仓库的院子内部活动。犬只没有系犬链、四处流窜,有时会通过学校西门下面的缝隙钻入乔楼镇初级中学校园内部,对广大师生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此处属于荥阳市城市建成区,应当由荥阳市城市管理局管辖。

一、荥阳市城市管理局必须按照《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对建成区内违法养犬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对无证犬只、养犬人携犬出户不遵守规定和犬只影响他人生活、工作或伤人等情况进行处罚。犬只未进行强制免疫或没有免疫证明的,由市城管局按照《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的规定,没收犬只,并处以每只三千元罚款。养犬人未按规定办理养犬注册登记的,由市城管局按照《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限期办理注册登记或者复检,逾期仍未办理注册登记或者复检的,暂扣犬只,并可处以每只三千元罚款。

二、荥阳市城市管理局必须高度重视养犬行为整治和规范管理工作,部署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抽调专人负责,扎扎实实抓好养犬管理工作。对调查排摸不详细、基础数据不清楚、登记办证不及时、整治不到位的,及时责令整改;对不履职、不作为、工作不到位的,将依规严厉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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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0-11-12 11:39:08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我局接到关于市民反映养犬管理问题后,高度重视,指派乔楼镇中队迅速核实、调查。针对反映问题,乔楼镇中队组织多名执法人员分别于2020年11月11日和2020年11月12日到达现场。经调查,现场有一条黑色犬,已被附近“地板砖仓库”的负责人收养,乔楼镇执法队对该负责人宣讲了养犬相关的法律法规,该负责人已承诺近期尽快把犬只牵移别处妥善处理,我局将及时跟进此事处理进度和结果。

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公民权  在2020-11-13 09:15  评价处理结果为:不满意  并评价说:对于处理结果,我很不满意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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