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二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及工作人员:
你们好!
我是棉纺东路66号鑫苑国际城市花园小区的业主,今天向贵单位反映我小区39号楼17楼1709号商户涉嫌诈骗老年人巨额钱款问题。
我母亲今年78岁,大约一两个月前开始参加上述1709号商户的老年人保健活动,具体内容就是每天去泡脚,不定期组织他们一群老年人外出旅游等。我母亲参加了数次旅游活动以后,开始试用一种该商户推荐的“小分子复合活性肽”的固体饮料。她说这种产品对各种慢性病很有效,用过之后的人病都好了。用她的原话描述就是:他们公司已经有20多年历史了,产品对这次疫情做出了巨大贡献,有人本来不能走路吃了 以后现在可以走路了,有人吃了以后糖尿病好了等等,还有一些更加匪夷所思的说辞。我就劝我母亲这些应该都是骗人的,都是为了推销产品,可她对此深信不疑,明显已经被商家洗脑。
近日,我母亲说要拿出三万元去购买这种固体饮料,说买的多公司还“给你发工资”,而且买的越多发的越多,据说有一位老人花了8万元购买产品,每月可以领“工资”九千多元。我意识到问题比较严重,试问那种正常的营销敢采用这样不计成本的方法?于是联合家人一起劝说母亲不要去花这冤枉钱,但是根本说服不了她。
我根据商家提供的产品包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了生产企业和所谓的“中国区商务代表”企业的情况。生产企业是“西咸新区优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是2015年4月8日,中国区商务代表企业是“河南德优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日期是2017年4月26日,都是近几年才成立的公司。我拨打包装所示电话咨询,提示“已关机”。商家提供了一份产品《检测报告》,检测项目包括:感官要求、水分、铅、总砷...赭曲霉毒素A、苯甲酸...大肠菌群、霉菌...蛋白质等20项,并没有对他们推崇的”肽“这种物质的检测和效果的陈述,只是一份普通食品都应该具备的检测报告而已。另外我还在专利网上查询了产品的专利信息,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通知书日期是2019年12月12 日,发明创造名称是:一种航天员专用营养体质的小分子复合肽制剂。该产品只是申请了专利,案件状态是“等待实审请求”,而且从说明书来看,只是陈述针对航天员的各种营养吸收有利,没有对老年人的实验。
综上所述,我认为该商家涉嫌利用老年人普遍文化程度不高、辨别能力差的弱点,采用泡脚、旅游等形式给他们灌输产品知识,找来所谓的专家、患者现身说法加强欺骗效果;尤其是利用几年才兴起的“肽”这种流行元素,夸大效果,把普通的食品当成包治百病的神药推销给他们。另外还涉嫌以买的多返的多这种形式诈骗老年人的钱财,性质更加恶劣。
为此,恳请市场监督局的领导和老师们,对这种行为给予严厉打击,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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