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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侵犯消费者知情权。欺骗客户(下派单位:新郑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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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1-6-25 00:29:2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新郑市场监管局

处理时间

2021-6-30 16:46

你好我买了新郑市龙湖镇正商兰庭华府二期商品房付了首付。购买后小区规划变更了,我要退首付。开房商不给退,销售并未提前并未告知小区规划会变更,如果告知的话我们也不会买,我现在只想退款,退回首付款!感觉受到严重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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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1-6-27 10:19:5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您好,开发商是否违规更改规划,需由房管部门予以认定,建议向房管部门进行投诉。目前,不能认定为虚假宣传,购房首付款不属于政府定价目录,属于市场自由调节定价,不属于乱收费,请依据民法典,有购房合同的,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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