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及交通安全,尚未设置警示标志 荥阳市公安局: 道路出现坍塌、坑漕、水毁、隆起等损毁或者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交通设施损毁、灭失的,道路、交通设施的养护部门或者管理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前款情形,危及交通安全,尚未设置警示标志的,应当及时采取安全措施,疏导交通,并通知道路、交通设施的养护部门或者管理部门。 中原西路与楚庄至陈沟南北方向道路的交叉口(荥密路口向东416米)存在大量坑漕、水毁、隆起等损毁,荥阳市公安局应当责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时采取安全措施,疏导交通,并通知道路的养护部门或者管理部门(荥阳市城市管理局、乔楼镇人民政府)进行养护、维修,确保养护、维修工程的质量。
下派来源: 点击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