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不是一心为业主服务的,而是转钱为目的的,反应一下问题。一是电动车停放,业主回家没有地方充电,一到晚上外面的三轮车都进来充电,物业理由是都是有租房协议办的门禁卡进来的,我都不信没有自己复制的卡进出的?二是地下车库使用问题,车位一直都有位置不好的,很小的没有卖出,以前是外来车可以进,半小时内不收费,我们去看望父母,一般都是停到未卖出的未挂车牌号的车位上,收费应该,算是有车位停放。今天去了父母那里,地下车库未卖出的全上锁了,正好一个亲戚的车不在家,就停到亲戚家车位上,出门的时候照样得交费,这样就极不合理,你没给我提供车位,我还得交费,打了一圈电话,踢皮球说不是物业做的,是亚星集团装的,目的是为了卖车位,谁家不看望老人,串个亲戚啥的,小区就应该有一些公共车位,停车交费也认,仅有的不多的未售出车位也上锁,极不合理!个人认为未售出车位应该归业主所用,不知郑州市是怎么管理物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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