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人防办卡住16年已落成住宅人防证
你好,领导。我是新郑市龙湖镇阳光大道维也纳湖畔小区一期业主。维也纳湖畔小区1期2013已经开建,并于2016年建成交付。当时并不知道开发商成益置业在未拿到竣工验收表的情况下就进行交房。鉴于成益置业深陷债务危机,濒临破产,我们1期7-17号楼业主于去年自筹500多万款项用于代开发商支付相关款项,进行不动产权证办理,现在办理竣工验收表时遇到新郑人防办不给通过的情况。人防工程联合验收给出人防证,之后递交资料到建设局才能办理竣工验收表,现新郑人防办以7-17号楼住宅建设不符合近1年多出台的联合验收新规为由不给办理人防证。
目前维也纳湖畔小区1-3期除1期7-17号楼外均已办理完成房产证,小区进出通道仅一条。
近千户业主自从2016年房子交付后到现在已近6年时间,因开发商问题一直无法办理房产证。我们的诉求是,规章制度从旧从轻,不能以现在的标准要求7-8年前的小区建设完全要求现在的标准建造。
请相关领导对我们的诉求予以重视,保障好我们业主拿到房产证的相关权益,不能因为7-8年前的建筑标准不给我们办理人防证明,卡死我们上千户业主自筹资金办理不动产权的道路。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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