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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盈利托育机构占用小区社区用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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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1-12-24 12:08:2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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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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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 09:31

位于郑东新区商都路办事处海马公园五期2号楼一单元一到三层社区用房,未经各方同意也未向社会和业主公开透明的情况下用于经营(托育中心)一事,位置普惠路寿丰街交叉口与心怡路寿丰街交叉口之间海马公园已有多家托育和幼儿园的情况下,其中都是规模以上或普惠托育,相关部门和人员未尽区域调查,让其盲目入住,其收费已经远超过国家相关普惠标准,社区用房而且还不收取托育机构房租和物业费,优质社区用房资源被浪费,优质资源向个别人倾斜,各方未经争房屋产权方开发商,业主方和代表同意的情况下,把社区配套用房一到三层,未在对社会和居民公开透明公开公平公正的情况下给了(托育中心)签订使用合同,用于商业经营,获取利益。应把社区用房公开透明向社会和居民公开信息。应该争得业主和开发商的同意情况下,才能有权让第三方盈利公司进入给业主提供服务,否则就有以权谋私行为,以下意见,多数业主一致意见,(小区社区用房应该是本着给全体业主提供无偿服务和方便的,应该提供业主急需的没有的特别需要的服务,如:居民活动室使得业主闲暇之余有邻里之间促进交流的机会,图书阅读室提高业主阅读能力,医疗室,党建宣传室,社区办公等等,居民政府应本着房屋来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不应该建立此托育项目,把属于业主的社区用房还给海马业主,应为其做更加丰富的用途提供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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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2-1-5 10:46:43 |只看该作者
    您好,经向商都路办事处了解,反映人反映的位置是建设中的社区托育中心,位于普惠路与商都路交叉口东北角海马公园五期2号楼1至3楼的东户,是小区建设时规划的社区综合用房。
    国家三胎政策放开后,社区托育需求量增加,商都路办事处通过走访调研,海马公园社区居民大多数为上班族,幼儿照看、青少年活动问题日渐突出,周边非公立的托育机构费用又太贵,该辖区居民迫切希望建设一个公益性质托育中心。其次,建设中的托育中心主要接收0—3岁的幼儿并非是一般的幼儿园机构,收取的婴幼儿费用要比周边私立托育中心便宜,属于惠民公益性质,建成后既可以解决周边居民家庭婴幼儿照料难问题,不耽误上班工作,又可以降低家庭开支,节约家庭费用,是一项惠民措施。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0〕8号)文件中指出:鼓励各级政府通过采取提供场地、减免租金、培养人才、综合奖补、融资支持等政策措施,加大对社会力量和用人单位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支持力度,优先支持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发展。
    本着便于居民、服务居民的理念,办事处在此打造海马公园党群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社区托育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以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需求。
    感谢您对郑东新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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