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监委应当依法采取监督调查处置措施 荥阳市监察委员会: 群众向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举报,兴华南路、郑上路口向南约二百米路西瀚宇天悦湾小区门口,海立方洗浴会所为了方便自己和来店消费的顾客停车,同时也为防止其他车辆停在门口,私自在公共区域设置地桩、地锁(高约40里面的倒U形铁管)。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称:瀚宇天悦湾小区门口的海立方洗浴会所的停车场是该洗浴会所私自设置的临时停车场,非政府规划的停车场。该停车场未在我局办理相关规划手续,建议向城市管理部门反映查处。 一、违法行为的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该停车场未在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相关规划手续,因此可以认定的事实为:海立方洗浴会所的停车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行政执法主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该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主体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即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应当采取的行政执法措施 该行政相对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当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四、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职人员的职务违法行为 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职人员明知海立方洗浴会所的停车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却故意拒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履行法定职责,而是“建议向城市管理部门反映查处”,明显构成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包庇纵容的职务违法行为。 五、处理意见 荥阳市监察委员会应当依法采取下列措施: (一)必须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推动深化改革、完善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廉洁教育,引导公职人员提高觉悟、担当作为、依法履职,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 (二)监察机关对已经立案的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依法进行调查,收集证据查明违法犯罪事实。 (三)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需要给予政务处分的,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的政务处分决定,制作政务处分决定书。 (四)监察机关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领导人员,可以按照管理权限采取通报、诫勉、政务处分等方式进行问责;提出组织处理的建议。 (五)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发现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在廉政建设、权力制约、监督管理、制度执行以及履行职责等方面存在问题需要整改纠正的,对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监察建议。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立即履行法定职责,责令该停车场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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