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年底前的)去帖,被打理后,迄未得复呀!
反映几个问题
967110:数次拨打,皆到不了人工!留言,又不得复!——建议扩容?
提醒驾照年审的邮寄地址问题:
邮寄地址已灭失!
反映到车管所,被以官腔回复——一切按照条规来。
没错。但,反映到上级后,未改正前,完全可以费心采取其他措施呀!没必要必须换证才行;更何况,地址已灭失,且车管所已知情——明知寄达处属于死地址,也得按照驾照上的此地址交寄?去年已一次,今年再又!
费解?
更不说,鉴于户籍警与交警皆属贵局,本该主动更正的,被动也不予理睬?一味固守错误?
我小区楼牌标识出错后:
楼牌安装后,发现错误;反映到12345,被告知,将更换;但因疫情,延迟了数月。
近来,再催此事;说是已与物业公司交代好。
经联系物业,才知:制作费要由物业出!
没道理呀:出错者无责,发现错误者埋单?!
哪有此理?
何况,追责机制有吗?
即使双倍费用后纠错了,政府形象已大损!此事能不了了之?
请过问。
候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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