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领导:
自今冬供暖以来,我们小区暖气只是微微有温。如今寒气逼人,室温确在10度到15度之间。该小区住的是铁路局早年离退的局处级干部,高龄老人多,并伴有多种基础疾病,不胜寒冷,患病人数与日俱增。
热力公司收了我们提前交的暖气费,就形成了买卖合同关系,而至今没有按国家标准供热。显然,热力公司涉嫌违反了国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入《合同法》及相关条例规定,应负法律责任。谁收钱,谁负责,热力公司把责任推给电厂,要用户去找电厂是错误的。
因此,恳请市领导为民做主,依法治理,责令热力公司及相关单位尽快达标供热,并追究法律责任。
陇海中路26号铁道(717)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处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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