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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因2021年7.20暴雨灾害和新冠疫情反复等因素导致项目计划延期至2023年1月15日交房,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支持企业加快灾后重建复工复产二十条措施的通知》郑办〔2021〕46号文件相关规定,“ 九:顺延房地产项目交付期限。受灾情疫情不可抗力影响,部分房地产项目不能按规定期限履行施工和商品房交付义务,施工方和开发商相应顺延期限的,要采取措施切实维护购房者权益,顺延期限不得超过 3 个月。”
关于协议问题根据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建议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 处理满意度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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