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情况反映 登封市人民政府 现就登封市市区“中岳大街以南 书院河路以西 东商埠街以东 东关街以北”划为旧城改造项目进行拆迁的紧急情况反映如下; 一. 本区域内仅张贴了“公告”,并且未加盖政府印章,也没有告知被征收人应有的权利,落款却是“滨河新苑旧城改造指挥部”时间2012年5月10日,此公告明显违法, 二. 本拆迁区域周边道路,建筑设施均为1998年政府规划所建,依据〈城乡规划法〉和国务院590号《条例》相关规定,该区域现有建筑设施尚未达到旧城改造条件。 综上,此次拆迁行为严重侵害了被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损害了政府形象,恶化了干群关系,明显维护了个别开放商的商业利益, 为此,反映人要求停止拆迁,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反映人 2012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