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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郑州市学期教育券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从2011年起,对3岁以上适龄儿童每生每年补贴300元,以教育券的形式发放。其中直接补给幼儿园100元,幼儿补贴200元,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和幼儿园所在县(市、区)财政各50%的比例承担。学前教育券由幼儿所在辖区办事处负责发放,2011年不再发放教育券,财政部门依据在园幼儿数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幼儿园,幼儿园按照标准发放给符合条件的幼儿。2011年的补贴资金市财政已于2100年底拨付到位,我区财政配套资金也与年前到位,由于补贴资金应拨付到幼儿园公户,全区民办幼儿园大多没有公户,我局计财科联系郑州银行管城支行的工作人员上门服务,集中为民办幼儿园建公户,到目前为止,幼儿园公户正在建立中,之后补贴资金会立即拨付到幼儿园的公户上,由幼儿园发放给符合条件的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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