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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村人采取虚报、隐瞒骗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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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5-25 15:50:0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登封市

处理时间

2012-7-31 15:24

尊敬的领导你好:

           请问什么条件下能享受低保的待遇?为何我村王爱莲登封市宣化镇老栗树村)的丈夫(景艳涛)是非农业国家教师,每月拿国家数千元的工资,为何她能吃到低保?如果人人都每月可以拿到数千元的退休金,还能享受低保的待遇,那我村比王爱莲条件差的人太多了

    为什么这种能吃到低保的家庭都存在我村的呢?我们村还有一个是宣化镇老栗树一组的岳存(女),丈夫(振木)他的三个儿子都开的有店铺,老大儿子(王新江)在王村街乡政府附近开的店铺,他的老三儿子(王新伟)在登封市财政局工作,请问政府,  以上这2种家庭年收入都过2000以上,为何还能享受低保的待遇?   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我把此事反映给了宣化政府,宣化镇政府说没有此人,当时我们村(登封市宣化镇老栗树)公布低保名单的时候上面均写的有(王爱莲、岳存)两人,并且见过两日低保证。宣化镇政府怎么会说没有这个人呢?

请有关单位严查!!!!



下派到:
1. 登封市宣化镇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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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2-5-25 17:39:35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下派到登封市宣化镇,请您耐心等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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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板凳
发表于 2012-7-30 18:05:33 |只看该作者
您好!我是镇民政所工作人员,自收到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全面调查,时间延迟请予谅解,现给予答复。
    农村低保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主要是因病、因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
    老栗树村王爱莲,现年71岁,身患高血压,偏瘫,多次住院。其丈夫景艳涛退休多年,工资1千多元,身患尿毒症。 老栗树村岳存,现年69岁,现有夫妻两人在老栗树居住,靠种地为生,孩子确属在外工作。经过镇、村两级核实,依据农村低保政策,咨询市民政局,该两户予以取消享受农村低保保障。
    若有其他问题,请及时反映到镇民政所,62976733,我们将及时给您答复。
    谢谢您支持我们的工作,欢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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