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法律万里行跟贴 我叫路西乾,今年三月十二号在新密市大隗镇政府,抄写保证书,有当天的视频为证。故意抄错三处,由镇政府修改两处为证。此保证书证明了镇政府领导包疵隐瞒路林川勾结村支书张海周侵占公私财产罪恶事实。
因我路西乾先后三次北京上访大隗村,花费了大量人力财力,在两会期间不解决问题对我进行稳控,给付三万元现金怎能抵消扒毁我耐火厂损失。怎能协迫我完全同意,不在因运霸占卖掉我个人合伙的开新煤矿,更加剧了我对新密市不解决问题的愤恨程度。通过各大网站、报社对其进行强烈投诉,知详情请百度(为金钱缺德丧情丧义兄弟反目成仇)。
国家工作人员如果不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而用钱款对当事人进行避实就虚,花小钱处理不能处理的问题,花钱让村民不开口说话,让村支书侵占集体财产得以过关,法律失效,民心发狠,良知变性,从而产生罪恶压榨,不能用视频对当事人和村民进行访问,而是进行不处理给钱安抚,国家岂不乱套,让历史说话,让事实见天,经历就是根源,过程就是道理,良知造事,古训先明就是教化,扒毁我耐火厂是事实,因耐火厂发展壮大而建立煤矿更是事实。当时合伙五人路林川丈叔被气死,其另四人都有证人证言,从中可得事实真相,一有路林川证明证实路林川当年好友路新尚证明,路林川内弟蒋福灿证明,路林川亲兄弟我路西乾证明,另有几十份村民证明,当年路林川与我合伙耐火厂农行取款证明,另有我兄弟亲生父亲路更臣当年授权证明书,一切的证明证明了当年实际合伙事实存在,从小老板向大老板发展的事实,新密市公安局作为政府机构应当对被告人路林川,张海周进行询问,提供询问笔录,表明当年事实真相。不应隐瞒包疵以无人知晓,查无实据为由不调查不立案,闭门造车作决定,以上二十多份证明在我万般无奈之下,寻访查得,望一一证实,若不能处理,我路西乾只有挂牌寻求帮助,寻求法律维护权益,行万里路揭法律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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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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