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我单位接到您的投诉后,经调查核实,该建筑主体已经完工,建筑物占地部分为国有土地,部分为集体土地。由于我局是受郑州市规划局委托对郑州市集体土地上的违法建设进行查处,对国有土地上的违法建设没有查处权。因此,在摸清情况后,我局已通过区违法建设整治指挥部将案件上报市规划局。建议由市规划局继续查处。
自2012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法》正式颁布实施,其中第十七条明确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实施。行政强制权不能委托。使我局的查处工作无法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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