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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艺国际华都没有供电营业许可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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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2-7 08:37:4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房管局

处理时间

2012-9-21 17:41

棉纺路桐柏路锦艺国际华都小区的物业公司没有供电营业许可证,确高价买给业主民用的地下室商业用电。算不算违法经营啊。向业主的民用设施销售商业用电,按照商业用电的价格收费,并且不开发票。算不算经营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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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2-8 09:17:07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工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电费的代收代扣属于物业服务范围,现已转郑州市房管局。供电营业许可证及电费的收取不归工商部门管辖,建议您向郑州市电业局反映。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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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板凳
发表于 2012-2-15 12:29:28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
     经调查,锦艺国际华都小区居民地下储藏间用电为“非普通工业用电”:0.7823元/度。因储藏间与地下车库一体,地产公司在申请用电手续时,电业局根据郑州市发改委规定,地下室、地下储藏间属于“非普通工业用电”的收费标准,不属于居民用电,和商业用电收费标准是一样的,但不是商业用电。锦艺物业服务公司向供电局交纳电费的标准与向业主收取电费的标准是一样的,不存在高价卖电现象,业主可凭票据向物业服务企业查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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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2-7 22:45:37 |只看该作者
这个不知道,不过他们交的电费应该是民用电的价格,这个是物业公司赚钱的潜规则
恨啊

点评

龙凤之恋  锦艺是i商品房而不是城中村的房东,物业不可以加价收取业主的电费,倒卖电力是违法的,电力部门可以对物业进行处罚。法律依据《电力法》!   发表于 2012-2-8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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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2-2-8 12:52:02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工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电费的代收代扣属于物业服务范围,现已转郑州市房管局。供电营业许可证及电费的收取不归工商部门管辖,同时,建议您可向郑州市电业局反映。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1、你所反映的“物业公司高价卖给业主民用的地下室商业用电。”的问题,依据《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不得强制物业服务企业代收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有关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以及第六条市、县(市)、上街区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区(不含上街区)房地产管理部门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权限,负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之规定,物业的监督管理工作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
      2、您所反映的物业公司无《供电营业许可证》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二十五条“供电企业在批准的供电营业区内向用户供电。 供电营业区的划分,应当考虑电网的结构和供电合理性等因素。一个供电营业区内只设立一个供电营业机构。 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供电营业区的设立、变更,由供电企业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力管理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力管理部门发给《供电营业许可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供电营业区的设立、变更,由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发给《供电营业许可证》。供电营业机构持《供电营业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营业执照,方可营业。”和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未经许可,从事供电或者变更供电营业区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之规定,《供电营业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力管理部门颁发。
      综上所述,您反映的物业公司“向业主的民用设施销售商业用电,按照商业用电的价格收费,并且不开发票。”属物业服务问题,现帖子已转至郑州市房管局,同时,您所反映的物业无《供电营业许可证》的问题,建议您到《供电营业许可证》的电力管理部门进行反映。   
      由于上午单位停电,未将详细情况反馈给您,敬请谅解。再次感谢您对工商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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