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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说明白物业该不该收我们的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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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2-14 10:44:2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物价局

处理时间

2012-5-4 15:08

网友您好:
    现就您反映的锦艺国际华都小区收取有线电视初装费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行为的通知》(郑价公[2010]1号)规定,自2010年5月1日起,小区规划红线以内与住房同步配套建设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邮电通讯、有线电视、消防、安防以及小区物业用房等非营业性公共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应按规定的或实际发生的费用列入房屋开发成本,一律纳入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内,严禁在房价之外单独收取。
    物业公司若存在价格违规情况,业主可持物业公司开具的收费凭证,到价格部门进行举报,或拨打中原区价格举报电话69112358进行投诉,物价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咨询电话:67189778。



我是2010年5月1日前签署的合同,这个钱我是该交还是不该交,交了为什么没有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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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4-12 10:27:31 |只看该作者
网友:
    您好!我们已经就锦艺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补充内容 (2012-5-4 11:30):
2010年5月1日之前,是否缴纳有线电视初装费应依据开发商和业主之间在合同中的约定。详细情况您也可拨打我局公用处电话咨询,电话:67189778.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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