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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都妇产医院出生的孩子办个《出生证》都这么难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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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7-26 11:26:1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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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卫生局

处理时间

2012-8-7 10:47

    因为与商都妇产医院的医疗纠纷还没有解决,现在出生已经两个多月的孩子办不了出生证,入不了户,我想请问郑州市卫生局,有医疗纠纷的孩子出生证如何办理?     
    因为《出生证》的办理,7月24日,孩子的父亲到“金水区妇幼保健所”询问,得到的结果是:“我们这时只办理补证手续,《出生证》不在我们这里办。”又打电话到市卫生局基妇处,基妇处工作人员说:“此事归金水区卫生局管。”又给了一个电话,我们又打过去问了,一个男性工作人员说:“这事儿你们得找医院呀,《出生证》我们这开不了。”孩子家属说,因为和医院有纠纷,无法正常在医院办理。《出生证》附页上有显示接产人员,医院提供的接产人员同产妇指认的不是同一个人,产妇指认的给她接生的人员经市卫生局调查后是一个不在其执业地执业的助理医师,而医院所指的接生者是一个执业地在商都妇产,证件齐全的医生。一再跟这位男同志解释,得到都是一句话:“《出生证》都是在医院办理的,我们这里不能办。”难道特殊情况下就不能办理了吗?“不能,只能在医院办。”
    人民的公仆,国家的公职人员,在接受老百姓问询业务时就算不能设身处地为老百姓想想,就算你那时心情不好,也该给问询者一个合理的解释吧。
    难道真如这位区卫生局的男工作人员所说的那样吗?《出生证》只能在医院办理。
    根据郑州市公安局、郑州市卫生局,郑卫妇社(2011)1号文件的规定:特殊情况下出生的婴儿,经县(市、区)卫生局审查并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不管是郑州市卫生局,还是金水区卫生局,都是为人民服务的行政机关,希望贵局要为民做主,不要遇事踢皮球,“权为民所用 情为民所系 利为民所谋 ”不是仅仅表现在口头上。
     关于孩子在商都妇产医院的《出生证》问题,请有关领导协调解决。任何事情都有它的特殊性,如出现特殊情况,我们不奢望能够特殊对待,只希望能够合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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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8-1 09:39:50 |只看该作者
      您好!收到您所反映的 “在商都医院出生的孩子,不给办出生证”的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金水区卫生局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分别与郑州商都妇产医院和投诉人联系,了解事情的原委。现将金水区卫生局调查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金水区卫生局相关工作人员从下午5点半至晚上8点,一直认真倾听患者家属的陈述,并耐心地向患者家属详细解释。按照郑州市公安局、郑州市卫生局关于各助产技术服务单位只为2005年1月1日后在本单位出生的新生儿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规定,他们的孩子2012年5月12日在郑州商都妇产医院出生,只能由该院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卫生局无权代替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患者家属要求按特殊情况下出生的婴儿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金水区卫生局向其解释“特殊情况下出生的婴儿”是指在车、船、飞机和其他急产出生的婴儿,不包括在医院出生婴儿,所以不能按照特殊情况下出生的婴儿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只能由接产医院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同时金水区卫生局与郑州商都妇产医院联系,让该院与患者家属进行沟通,并根据接生的实际情况为出生婴儿签发《出生医学证明》。郑州商都妇产医院向金水区卫生局反馈情况:2012年5月13日,患者家属将患者在医院住院期间所有病例原件拿走,目前该医疗纠纷仍在处理中。7月24日下午,患者丈夫到该院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医院依据接生的情况为其办理《出生医学证明》,而患者丈夫及其家属认为《出生医学证明》副页和存根上医院所填写的接生医生与产妇所指认的接生医生不是同一人,拒绝签字和领取《出生医学证明》;导致医院没有办法给家属发放《出生医学证明》。
     据调查,金水区卫生局工作人员在与患者电话沟通过程中,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释,从下午5点半一直解释到晚上8点,并未发生患者家属所说“心情不好”和“遇事踢皮球”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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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7-26 17:00:42 |只看该作者
您好!来信收悉,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会尽快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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