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王玉枝一直是华山路106号院居民代表,怎么她自称是天天馨苑的居民代表?据我所知:王玉枝是华山路106号后院的居民代表!2009年5月我提名王玉枝当天天馨苑的居民代表,华山路社区居委会采纳了吗?
既然王玉枝现在给居住在天天馨苑的女儿带孩子,暂住在天天馨苑,怎么她户籍也在天天馨苑?
虽然两个院都属于华山路社区,但一个居民能当两个院的代表吗?难道两个院都没有居民了只能让王玉枝一个人代表吗?
王玉枝本人说过她早就不在那个(华山路106号后)院住好几年了!咋还让她当那个院的代表?是谁让她一直当华山路106号后院的居民代表的?
王玉枝不是作伪证?那就请鉴定她两次签名的笔迹啊!
王玉枝于2010年8月11日给华山路社区居委会写的证明是:我叫王玉枝,是天天馨苑的居民代表,本人参加了2009年9月21日补选了孙念勇及2010年1月4日罢免余涵的会议。2010年7月27号余涵母亲在院里见到我,把我拉到一边,质问我什么时候开的罢免余涵的会,都谁参加了,我随即回答,有这回事,我参加了会议。说你妞不干了,社区要走程序。
可是2010年7月27号王玉枝对我母亲说的却是:社区是开过一次会,但不是1月4号,而是年后,大概是4月份,只有十几个人,会上付琦说我自己不干了,又补选了孙念勇。
怎么她对社区却又这么写?不是作伪证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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