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8月29号9点40分,陇海路勤劳街口西边50米路南的艾莱依家纺仍在使用音响播放歌曲、广告。
请注意:仅仅劝阻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法律规定的是禁止使用音响揽客,禁止就是不能用,请按以下法律规定处罚。
附:《郑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一条 在城市建成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在商业经营中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通过其他高噪声的方式招揽顾客;
(二)未经批准使用车载高音喇叭巡回播放;
(三)娱乐、健身、商业宣传、大型社会活动时,使用音响器材音量过大,干扰他人正常休息、生活的;
(四)其他干扰他人正常休息、生活的行为。 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可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对单位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补充内容 (2012-8-28 09:49):
更正:时间应为8月28日9点40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