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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郑州市各级人民政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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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18 08:55:4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尊敬的郑州市各级人民政府:

我郑州市嘉亿管理有限公司自03年接管位于东明路45号院的佳亿花园物业服务工作至今,我们依法经营,兢兢业业为小区业主服务,得到了业主们的一致好评,2012上半年的业主满意度高达80%以上,近期因2号楼业主不断的不实投诉已经扰乱到我物业工作的正常开展,这期间我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多次到这户业主投诉到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说明情况配合调查,相关政府部门经过查实对其投诉的问题也做了一一详实的回复,但这户业主依然不依不饶,还在不断的近乎病态的对我公司打击,在此,我也有几点问题想在此说一下:

12号楼2单元8层西户业主因为房屋维修问题(但前期我公司已协调,开发商已经给其维修)一直拖欠我公司物业费电费目前合计5400余元,这期间我公司多次催缴,均无果,迫于无奈我公司通过法律手段起诉这户业主,这便是她不断对我公司投诉的起因,吃饭付钱,理所应当,但这户业主享受了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因不想缴纳物业费,就以此为理由借口拒不缴费就合理合法吗?

2、这家业主的女方多次到我物业公司大哭大闹,将我财务办公室电话摔坏,网线拽断,形同泼妇!但因为其老公告知说她有病,我工作人员反过来安慰她,说“有什么事好好商量,别这样,再气坏了身子”,我们这样也算以德报怨了吧?

3、对于这位业主提出的合理正当的投诉理应受到重视,但这户业主用不实的情况对我公司进行接连不断的投诉,对我公司造成的不好影响及麻烦,谁能为我们说句公道话,我们的利益哪个政府部门能帮我们维护呢?她不是为了得到问题的答案,而是要将我公司被她这种无理的投诉置于于死地,公司解散!此目的显而易见! 难道我们22名员工就这样失业回家?如果我公司无力经营退出小区物业管理!受到损害的还是大多数业主!希望政府能核实情况还我公司公道!依据法律法规处理相关事宜! 同时,我公司定会依据物业合同服务好全体业主!为全体业主营造温馨、和谐的生活环境!为小区业主安定团结做一个公司应尽的义务!

郑州市嘉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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