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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行为你单位能接受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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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9-19 20:55:5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金水区城建局

处理时间

2012-9-28 15:22

位于东明路与红旗路交叉口的省市物管理局的违章建筑搞经营的房屋拆了一半后不拆了,为什么?原因就是,该地段的姓朱的房东有本事,给办事处和规划局的负责同志送了半尺厚的钱,每个商户要交三万元钱,所以那一小部分就有了特权可以不拆,公平吗?难道政府做仍何工作都要这样吗?看家吗?请领导明查,给个明确的答复,我们是周边的商户,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不就没规矩了吗?准备上访吴书记问个明白。腐败,腐败,腐败真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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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9-21 16:35:51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是中心城区道路两侧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的一部分,是由金水区中心城区道路两侧违法建筑整治指挥部负责,该部门是由多个单位抽调人员,联动负责的金水区独立部门,您可以上访咨询。
地址:丰庆路与双铺路交叉口向西50米路北新豆苑酒店五楼违建指挥部
电话:86093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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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9-28 08:43:58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帮助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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