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翼孤雁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经上报后,省环境保护厅高度重视,已责成郑州市环境保护局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将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办理的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查,该饭店位于金水区丰乐路1号楼3单位1楼门面房(丰乐路和宋寨南街交叉口东南角),名称为郑州市金水区蛙恋虾火锅店,未办理环评手续。
二、处理情况
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该饭店在规定时间内补办环评手续,同时,按照管理权限,执法人员将该情况通告金水区行政执法局,要求加强该饭店整改到位之前的日常管理,避免油烟扰民现象的再次发生。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将要求金水区环保局加强日常监管,督促该饭店尽快补办环评手续,杜绝油烟扰民现象的发生。 |